各研究生培养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、《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》(财教[2013]19号)、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财科教[2019]19号)的有关精神,根据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现将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北京语言大学2017级、2018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(休学研究生不参加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)。
二、评定依据
2017级、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下几个方面:
1. 学习成绩
2. 学术科研能力
3. 学术科研成果
4. 日常行为表现及道德表现
以上评定依据限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。
各项指标的加权系数,由各学部(学院)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自定,各学部(学院)如需增加考核项,可以自行增列。
三、评定程序
1. 各单位根据《管理办法》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步评审等工作。
2. 各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11月1日之前完成本单位2017级、2018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,提交相关材料(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名单、实施细则、汇总表)至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综合楼1027)。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设定和标准、比例等请参看《管理办法》。
北京语言大学
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
2019年10月11日
附件1: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.pdf
附件2:博士、硕士学业奖学金汇总表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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